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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案 泄密者为何不罚?

2019年08月08日 21:2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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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宗内幕交易案中均出现内幕信息知情者泄露该信息未获处罚的情况,虽《证券法》有相关罚则,但在实际执行中因证据问题鲜有执行
有明确法律条文之下,为何泄密者处罚如此不一?这之中实际存在一个认定难问题,也暴露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短板。多年来在内幕交易民事诉讼上,最高院都未曾有颁布相关司法解释,这一空白让投资者在内幕交易案中维权举步维艰。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王娟娟)近日,57岁的湖南籍散户阳雪初因内幕交易中青宝(300052.SZ),被证监会没一罚一,开出3.94亿元的巨额罚单。这桩案子发生于六年之前,当时阳雪初通过调研结识了中青宝董事长李瑞杰,而后与李频繁联系获知内幕消息,加杠杆配资交易获利近2亿元(详见财新网“‘牛散’靠调研获取内幕信息 接3.94亿元巨额罚单”)。

  案件并不复杂,但让人疑惑的是,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多次说给他人听的李瑞杰,却并未受到任何处罚。

  类似的案例不止一起,在证监会8月2日最新处罚的一起内幕交易案中,澳籍华人王驾宇因与神州数码(000034.SZ)董事长郭为为中欧商学院同学,从与郭的通话中提前获知该公司重组内幕消息,利用两大账户交易获利210余万元,最终王驾宇没一罚三,共计867.31万元,而郭为作为泄密者同样未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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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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