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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子公司公募产品可直投股票 不设销售门槛

2018年10月19日 11:2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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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子公司理财产品的监管要求和其他资管产品整体划齐,较银行资管部开展的理财业务明显放松;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10亿元,控股股东应为境内银行,但可引入其他境内外金融机构和境内企业
10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总体来看,理财子公司产品的监管要求和其他资管产品划齐,允许公募理财直投股票,不设销售起点。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武晓蒙 霍侃)继理财新规之后,市场密切关注的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也即将落定。与以资管部开展理财业务的银行相比,成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所面临的监管要求将明显更宽松。

  10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理财子公司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总体来看,理财子公司产品的监管要求和其他资管产品划齐,允许公募理财直投股票,不设销售起点,允许其他机构代销,不强制首次面签,可发分级产品;在合作机构方面亦有所放宽,私募理财合作机构、公募理财投资顾问可以是非持牌私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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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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