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ST佳电虚增2亿利润被罚60万元

记者 朱亮韬 刘彩萍 李明明
2018年01月05日 20:52
上市公司*ST佳电管理层为完成业绩承诺,在2013年、2014年年报中,合计虚增利润近2亿元。但由于处罚上限,仅被罚60万元
资料图: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朱亮韬 刘彩萍 李明明)1月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鹏德在新闻发布会通报:证监会近日对五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一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两宗操纵市场案,一宗内幕交易案和一宗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佳电,000922.SZ)年报造假案。根据通报,通过少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少计销售费用等方式,在2013年和2014年分别虚增利润1.58亿元、0.40亿元。从2015年开始,又逐月消化了前期调节的利润,直至全部转回。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上市公司管理层此举是为了完成此前并购重组时许下的业绩承诺。佳电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明因此决定从财务处理上做一些调整安排,以弥补完成业绩承诺不足。财务总监梁喜华负责具体实施。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王永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