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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获准参与港股通试点

2017年06月30日 20:0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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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投资港股通股票,需将投资港股通股票的账面余额纳入权益类资产计算
6月30日,在香港回归20周年之际,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参与深港通业务试点监管口径》(下称《深港通监管口径》),允许保险资金参与深港通业务试点。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杨巧伶)6月30日,在香港回归20周年之际,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参与深港通业务试点监管口径》(下称《深港通监管口径》),允许保险资金参与深港通业务试点。

  根据《深港通监管口径》,保监会明确,保险机构可以投资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股票;保险资金可以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港股通股票,其基金管理人资质需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投资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股票,应当参照《保险资金参与沪港通业务试点监管口径》(下称《沪港通监管口径》)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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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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