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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可持有企业股权意味着什么?

2016年07月18日 19:37 来源于 财新网
金融机构以适当方式依法持有企业股权的试点涉及两层意思,一是债转股试点悄然启动;二是投贷联动试点持续推进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7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其中提及“开展金融机构以适当方式依法持有企业股权的试点”。

  接近监管人士认为,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则在于债转股试点的悄然启动;一则在于投贷联动试点的持续推进。前者针对存量,后者强调增量,由此进行企业降杠杆及结构调整。此前有大行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债转股试点将跟投贷联动试点配合,由此银行可以获得投资子公司的牌照。

  由此可见,这一轮债转股有悄然启动之意,同时以更市场化形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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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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