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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薪酬应分三年发放

2016年07月09日 21:41 来源于 财新网
洪磊建议将不低于一定比例的薪酬递延至三年内支付,培养投资管理人的风险控制意识,以及对公司和客户利益的忠诚

  【财新网】(记者 岳跃)“核心人才队伍不稳定,人才流失严重,2015年基金经理注销率达29.6%,离职率达24.4%,创历史新高。”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7月9日在“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上建议,应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实施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将不低于一定比例的薪酬递延至三年内支付,培养投资管理人的风险控制意识,以及对公司和客户利益的忠诚。

  在谈及公募基金公司当前存在的问题时,洪磊总结道,专业能力被边缘化,结构失衡现象突出,已经遭遇发展困境。他还用一组数据说明,“作为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机构投资者代表,公募基金在资本市场中的买方价值远未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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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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