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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酒亿元存款失踪案未了局

文|财新 曹文姣
2016年01月23日 12:09
究竟是资金使用方串通银行恶意盗取,还是酒企与资金使用方达成的灰色借款生意?虽然一审判决已落锤,争议依旧不断
2011年12月6日,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举行的中外酒类博览会上,一名观众从酒鬼酒的展台前走过。 CFP

  【财新网】1月20日,曾轰动一时的酒鬼酒亿元存款“失踪”案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六名被告人均被判处犯金融凭证诈骗罪,主犯寿满江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案的农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行长方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0万元。

  A股上市公司酒鬼酒(000799.SZ)在2014年初自曝所在地为湘西的子公司在农业银行浙江省杭州市华丰路支行活期结算账户1亿现金被盗取,引发公众的关注和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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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继伟 | 版面编辑:石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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