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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勿用境外“T+0”网络平台交易 防止受骗

2015年12月02日 11:53 来源于 财新网
沪深交易所是“T+1”交易机制,注册在境外的“T+0”的网络交易平台为非法从事证券期货活动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近日,有投资者向证监会提问称,有注册在境外的网站宣称,可以提供沪深股票“T+1”交易,是否可以参与?证监会表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目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实行的是“T+1 ”交易机制。

  证监会指出,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我国《证券法》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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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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