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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交易所熔断新规引争议

2015年09月08日 08:46 来源于 财新网
业界较普遍的看法是在已有涨跌停限制下引入幅度更小的两次熔断并无特殊必要。一些市场人士还担心,实行小幅熔断可能加剧市场预期的一致性,导致流动性枯竭
2015年8月26日,北京,东直门某证券营业部散户大厅,在关注股市行情的股民。 王攀/财新记者

  【财新网】(记者 张榆 刘彩萍)9月7日晚,上交所、深交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同步发布《关于就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三大交易所拟在保留现有个股涨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

  根据《通知》内容,这次拟引入的指数熔断机制将主要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设置5%、7%两档熔断阈值,并且涨跌都将触发熔断。当触发5%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30分钟,熔断结束时进行集合竞价,之后继续当日交易;但如果全天任何时段触发7%熔断阈值,将暂停交易至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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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飞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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