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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保监会通知 高现价保单受限

2014年02月21日 12:07 来源于 财新网
即便看到了风险,保险公司还是大力推动高现价产品的销售,一是为了短期内冲规模,二是为了取得现金流,中小型寿险公司尤甚
2012年8月16日,上海街头的保险广告。严大明/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王申璐)高现金价值保险产品(下称高现价产品)的发展受限。这种产品被小保险公司视为冲保费规模、保现金流的利器。

  2月19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时,停止销售该产品。

  通俗而言,高现金价值保险产品,是指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可以拿到手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产品。2012年以来,不少寿险公司通过银保渠道、网销渠道销售高现价产品等趸交业务,不仅刺激银保业务回暖,还令中小型寿险公司实现了保费正增长。比如2014年元宵节期间珠江人寿与支付宝合力推出的“余额宝2号”,即是一款高现价产品,第一年退保可拿回97%,第二年则可全额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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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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