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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不分红不得进行再融资

2013年12月27日 20:08 来源于 财新网
此前交易所仅对分红比例超过50%以上的公司给予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的绿色通道待遇

  【财新网】(记者 杨璐)“分红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不能进行再融资。”12月27日,证监会相关部门人士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是A股市场首次明确提出,不分红的公司将不得进行再融资,此前交易所仅对分红比例超过50%以上的公司给予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的绿色通道待遇。

  上述人士表示,因公司IPO、再融资或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公司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对不履行分红承诺的上市公司,要记入诚信档案,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不得进行再融资。同时,独立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表明确意见。此外,引导上市公司承诺在出现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等情形时回购股份。研究建立“以股代息”制度,丰富股利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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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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