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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公司可在新三板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2013年12月14日 19:37 来源于 财新网
新规不适用注册在境外、以反向收购方式收购境内资产的“红筹公司”

  【财新网】(记者 蒋飞)投行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根据证监会最新发布的政策,H股公司将可以发行优先股并在新三板转让。这虽然与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板”相去甚远,但却为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内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打开了一个口子。

  证监会12月13日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注册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内发行优先股,参照执行本办法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优先股的规定,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其优先股可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进行非公开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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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杨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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