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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罗卫:证券期货第一审行政案件应由中院管辖

文|财新 全月
2023年03月04日 12:58
证券期货行政行为的专业性、政策性与基层人民法院审判人才、审判经验欠缺之间存在一定结构性矛盾;单个行政案件的判决即可能具有很强的指导、示范作用,影响整个市场的监管政策、监管标准走向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行政处罚委一级巡视员罗卫表示:“这次我带来了两个提案,一个是建议由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管辖证券期货第一审行政案件,一个是建议启动《基金法》修改工作。”资料图:罗卫。图:上海证券报

  【财新网】2023年两会开幕在即,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行政处罚委一级巡视员罗卫表示:“这次我带来了两个提案,一个是建议由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管辖证券期货第一审行政案件,一个是建议启动《基金法》修改工作。”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民商、刑事、行政案件的初级审查,也是俗称的第一审是由不同层级的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现行规定,证券期货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包括金融法院,以下统称中院)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亦由中院管辖,但对第一审行政案件,则缺乏统一规定。证券期货第一审行政案件,既有由中院管辖的情况,也有由基层人民法院(包括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统称基层法院)管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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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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