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香港证监会拟允许散户交易“合资格大型虚拟资产”|星港钱潮

文|财新 王小青 发自香港
2023年02月21日 07:13
香港将于6月1日施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
对于双重牌照,香港证监会解释称,是由于虚拟资产的条款和特点可能随时间而演变,某一虚拟资产的分类或会由非证券型代币变为证券型代币(反之亦然)。为免违反任何发牌制度的规定及确保业务得以持续运作,当局要求双重发牌及核准。图:IC photo

  【财新网】香港证监会2月20日起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建议规定展开咨询。其中,当局建议,在满足特定投资者保护要求的情况下,允许零售投资者使用获香港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平台的服务。

  香港将于2023年6月1日生效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要求所有在香港经营业务或向香港投资者积极进行推广的中心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将必须获香港证监会发出牌照。(请参阅财新网报道《香港押注虚拟资产|星港钱潮》)

  根据咨询文件,香港证监会要求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须同时申请双重牌照。一是,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现行制度,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所进行的“证券型代币”交易申请许可;二是,根据6月1日生效的《2022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制度的(修订)条例》(下称《打击洗钱条例》),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所进行的“非证券型代币”交易申请牌照。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王端 | 版面编辑:刘潇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