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IFC:绿色金融应限定资金用途以防“漂绿”

文|财新 王力为
2022年07月19日 16:57
国际上绿色金融资金要求100%投入绿色项目中,国内可将资金用于补充“绿色行业”企业的一般流动资金
金融展上的绿色金融展台。国际上绿色金融资金要求100%投入绿色项目中,国内可将资金用于补充“绿色行业”企业的一般流动资金。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极端高温天气在中欧等全球多地肆虐,绿色金融持续受到关注。国内外绿色金融的标准存在怎样的差异?监管部门对银行的绿色、小微等考核下,银行如何平衡商业和社会效益?

  世行集团成员——国际金融公司(IFC)金融机构局亚太区绿色金融创新小组负责人朱韵近期接受财新采访时表示,对所有绿色金融业务,包括蓝色和生物多样性金融,IFC都是从资金投向看,“我们关注资金的具体用途,是否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这样做的出发点是要防止‘漂绿’。”她解释道,如果是一个项目融资,其用途是非常容易追踪、并衡量所产生的结果的,这是IFC以及国际上大多数像IFC这样的投资者认同的一个逻辑。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王影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