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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修订境外上市保密规则 跨境监管合作获制度保障

文|财新 全月
2022年04月02日 17:27
境外监管机构可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进行检查,证监会或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双多边合作机制提供必要的协助
4月2日,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备受市场关注的跨境联合审计法律制度保障再进一步。图:John Angelillo/视觉中国

  【财新网】4月2日,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备受市场关注的跨境联合审计法律制度保障再进一步。

  《规定》的修订将为境外上市涉及的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更加清晰的指引,便利有关市场主体依法依规高效开展境外发行上市活动;将指导企业妥善管理涉密和敏感信息,履行好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也将有助于相关监管部门与境外监管机构安全高效开展包括联合检查在内的跨境监管合作活动,共同维护全球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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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沈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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