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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兴案”未兑付218亿元 朱一栋一审被判无期

文|财新 朱亮韬
2021年11月23日 08:08
按照“先刑后民“的原则,各地法院和“阜兴”相关的民事案件,包括抵质押物的处置都基本处于中止状态
​​11月22日上午,上海二中院对被告单位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朱一栋、赵卓权、朱成伟集资诈骗、操纵证券市场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当日下午,对阜兴集团非法集资系列案集中公开宣判。图/上海二中院

  【财新网】案发于2018年的“阜兴系”百亿私募基金集资诈骗大案终于迎来宣判。

  2021年11月22日上午,上海二中院对被告单位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朱一栋、赵卓权、朱成伟集资诈骗、操纵证券市场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当日下午,对阜兴集团非法集资系列案集中公开宣判。

  按照上海二中院公告,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起,被告人朱一栋、赵卓权、朱成伟、王源、余亮等人,使用虚构投资标的、夸大投资项目价值、向社会公开宣传等方式,并以高收益、承诺到期还本付息等为诱饵,设计销售债权类、私募基金类等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并发新还旧,不断扩大资金规模,以维持资金链。至2018年6月,阜兴集团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565亿余元,案发时未兑付本金共计人民币218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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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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