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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峰:税延养老保险应分期管理

2021年10月15日 12:2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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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运作分为积累期和养老领取期,万峰建议,应该分别管理;可以在积累期放开更多机构参与,领取期需要保险公司专业的技术管理和服务管理
资料图:新华人寿原董事长万峰

  【财新网】(记者 岳跃)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已试点三年有余,但政策效果和发展态势都不及市场预期。新华人寿原董事长万峰,在10月14日于北京举行的2021年亚太金融论坛上建议,相关政策需要进一步放宽。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实质上是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 2018年5月1日,税延养老保险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三地开启试点。原计划的一年试点期后被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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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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