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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系“雪球”投资上限25% 信托系未受影响

2021年09月03日 16:2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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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只券商资管集合产品投资“雪球”的比例不得超过产品净值的25%,信托类“雪球”产品暂未受到限制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近日对券商资管部门窗口指导,对券商资管集合产品投资“雪球”类产品作出了不超过净值25%的比例限制。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岳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近日对券商资管部门窗口指导,对券商资管集合产品投资“雪球”类产品作出了不超过净值25%的比例限制,对不符合要求的“雪球”类产品不予备案。

  “存续期的产品不受影响,针对的是拟发产品,以前那种100%投‘雪球’的就不能通过备案了。”一位券商资管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券商资管发行的“雪球”类产品,市场还存在不少信托公司与券商合作的“雪球”结构收益凭证类信托产品,而这类产品归银保监会监管,目前并未有相关监管政策指导,仍可以发行100%投“雪球”的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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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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