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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银行保险“生前遗嘱”实施 将风险关口前移

2021年06月11日 16:2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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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自救为本,仅在自救无效且可能引发区域性与系统性风险、危及金融稳定时,方可由有关部门以成本最小化方式依法处置;银保监会将与人民银行、存款保险机构等共享恢复和处置计划,协调各方提供支持和保障
《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强调,恢复和处置计划应坚持使用机构自有资产、股东救助等市场化渠道筹集资金开展自救,从而有利于强化银行保险机构风险防范化解上的主体责任和股东责任,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武晓蒙)征求意见三个多月后,中国版银行保险“生前遗嘱”正式发布并实施,旨在指导银行保险机构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从制度上预先筹划重大风险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前移风险关口。

  银保监会近日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整体延续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有三类机构需要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一是按照并表口径上一年末(境内外)调整后表内外资产(杠杆率分母)达到30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及以上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二是按照并表口径上一年末(境内外)表内总资产达到20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及以上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三是虽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基于业务特性、风险状况、外溢影响等因素,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指定应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其他银行保险机构(参见财新网《银行“生前遗嘱”模板出炉 资产3000亿以上机构均要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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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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