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娟娟)A股首例适用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的康美药业( 600518.SH ,现ST康美)案获得关键进展。4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发布《权利登记公告》,称将正式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康美案。
根据公告,4月8日,投服中心接受了黄梅香等56名权利人的特别授权,向广州中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95条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2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广州中院对康美药业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