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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娃重整草案:金融债权人零现金清偿 原股东继续持股

2021年04月14日 16:4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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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普通债权人——主要是没有担保的金融债权人,只能选择债转股,且退出渠道没有具体安排,招致多位债权人不满
提交法院两周后,洛娃的债权人终于看到了这家日化企业的破产重整草案。图为洛娃集团的消毒产品生产线。图/韩海丹/中新社/人民视觉

  【财新网】(记者 彭骎骎)提交法院两周后,洛娃的债权人终于看到了这家日化企业的破产重整草案。而此时距离法院受理重整已经过去了近两年。

  根据4月13日对债权人披露的《洛娃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下称《重整草案》),洛娃的破产重整至今未找到明确的重整投资人;债务清偿方案是,非经营性普通债权人——主要是没有担保的金融债权人——只能选择债转股,而原始股东仍然继续持股,并继续持有的资产包括洛娃集团两栋大楼——被债权人认为是已经资不抵债的洛娃目前仅剩的最优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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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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