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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公司董高监须在央行备案 强调规避利益相关方

2021年04月02日 21:3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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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对金控公司董高监的专业性提出要求;且多个条款强调金控公司高管的独立性,若存在妨碍履职独立性的情形,不得履职
4月2日下午,央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提出人民银行负责对金控公司董监高任职实行备案和监督管理。《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金融控股公司管理规则落地半年多后,央行进一步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高管任职和管理提出规范要求,以完善公司治理,推动稳健运营。

  4月2日下午,央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提出人民银行负责对金控公司董监高任职实行备案和监督管理,并对具体的任职条件、任职管理、备案流程、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范,强化责任追究力度。《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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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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