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针对个人征信领域的乱象,央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长田地强调,个人征信业务需要持牌经营,并纳入征信监管;“打着大数据公司、金融科技公司等旗号,未经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2021年1月25日,田地在央行举行的“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上作出如上表述。他指出,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应用数字化手段探索征信服务新模式,在进一步拓宽征信业务范围、提供多样化服务的同时,非法从事征信业务、侵害信息主体权益等问题也越发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