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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陶玲谈央地金融监管协调 加强新金融业态风险防范

2021年01月05日 10:2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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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防止一些短期化倾向,防止对金融风险捂盖子;金融监管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杜绝违背市场规律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经营
陶玲指出,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是加强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的基础制度建设,开启了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新格局的重要一步。

  【财新网】(记者 彭骎骎)金融监管职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配,是金融监管架构的重要内容。近日,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局长陶玲发文指出,要坚持金融监管是中央事权,地方监管为有效补充,进一步加强中央和地方对新兴金融业务的协调合作;坚持促发展和防风险并重,有所为有所不为,正确把握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的关系。

  陶玲在题为《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设计和效应分析》的央行研究论文中称,地方政府在参与金融监管过程中,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监管目标偏离,为地方企业获得信贷、股票上市资源等工作,而在金融风险处置上存在薄弱和漏洞;二是监管权限边界不清,特别是中央和地方之间对一些复合型金融活动职责划分不明确;三是监管能力不匹配,地方监管专业人力不足,监管手段不充分;四是风险处置责任落实不充分,部分地方对风险处置的主动作为不够,一些金融风险往往难以及时遏制和化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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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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