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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主办券商规则细化 当好“看门人”

2020年12月11日 20:4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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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细化持续督导工作内容,建立“问题清单”制度,健全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的日常沟通机制;明确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条件和程序,发挥市场“优胜劣汰”作用等
由于中小企业发展相对不成熟、资本需求多元化和个性化等特征,新三板在设立之初就建立了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机制。

  【财新网】(记者 全月)12月7日,股转公司修订了《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指引》),并配套起草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同步修改了《持续督导协议(模板)》,于2020年12月11日发布实施。

  由于中小企业发展相对不成熟、资本需求多元化和个性化等特征,新三板在设立之初就建立了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机制。《持续督导指引》自2014年10月发布实施以来,对于规范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提高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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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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