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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ETF互通基金获批 可投在港二次上市中概股

2020年08月28日 20:3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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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和港交所将分别上市两只互通产品,通过QDII和RQFII机制互投对方市场ETF;随着恒生指数的调整,在港二次上市的中概股也将成为投资标的
2020年8月19日,香港,香港交易所。根据恒指编纂原则,公司在港股上市须满两年,才有资格成为恒指成分股。如果上市公司流通市值在所有港股中排名前5%,可采用“快速纳入机制”,将两年限制缩短至3个月。

  【财新网】(记者 岳跃)中国证监会近日准予两只深港ETF互通产品注册,产品由境内基金管理人在境内设立,采取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模式,将不低于90%的基金净资产投资于香港单只目标ETF,跟踪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标普新中国行业(A股上限)指数市场表现,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据财新记者了解,这两只深港ETF互通产品分别为嘉实基金与香港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的“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QDII)”,以及银华基金与香港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作的“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QDII)”。这两只产品于7月22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设立材料,目前都已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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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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