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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能否缓解融资贵?

2020年08月20日 17:5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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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下降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在契合利率下行趋势的同时,会对信贷供给产生怎样的影响?严格的管制,可能推动民间借贷放贷人更多依靠非司法的手段解决纠纷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财新网】(记者 胡越)传言许久的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终于靴子落地。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规定>的决定》的新闻发布会介绍,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新规定自2020年8月20日起执行。

  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LPR为3.85%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 15.4%,较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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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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