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胡越)辽宁省银保监局近日公布的监管处罚显示,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因小微企业划型不准、“快贷”资金用途不合规、信贷资金被挪用、未执行受托支付、未按照施工进度发放贷款等,被罚款人民币130万元。从银保监会官网检索结果来看,这是建行“快贷”产品首次被点名罚款。
除了被罚款,涉及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及下辖阜新分行、大东支行、沈中支行的五名相关负责人,因对小微企业划型不准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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