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胡越)4月20日,2020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加快化解存量 有力遏制增量”为重点,对今年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做出了安排。
一是加快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下称《条例》)出台,做好贯彻落实《条例》各项准备工作,充分运用行政手段加强源头治理。不断健全执法机制,加快构建行政处置与司法打击并重并举、有机衔接的新格局。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酝酿数年,2017年8月,由原银监会起草的《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国务院59号文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职责分工、非法集资的预防监测、行政调查主体、启动情形以及可以采取的方式和措施、非法集资的行政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