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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详释配套融资与再融资新规衔接规则

2020年02月28日 21:2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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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融资尚未实施的并购重组项目,可按再融资新规修改股份发行价格、锁定期等,需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程序
再融资新规自2月14日正式发布以来,对于现有的并购重组项目,配套融资部分如何与再融资新规相衔接,受到市场各方密切关注,2月28日,证监会发文明确。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再融资新规自2月14日正式发布以来,对于现有的并购重组项目,配套融资部分如何与再融资新规相衔接,受到市场各方密切关注,2月28日,证监会发文明确。

  所谓配套融资,是指上市公司在进行并购重组时,同时向投资者定向增发股份融资;在审批流程上,上市公司不需要额外获得发行部的融资批准,上市部将并购和融资两项交易一并审核。在并购方案中,配套融资往往可以在方案设计、合规、利益协调方面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需要指出的是,如果配套融资募集资金规模超过拟购买资产价格的100%的则需要由发审委予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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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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