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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港破产重整方案强裁通过 管理人被质疑操作不透明

2019年12月31日 21:0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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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自始至终未召集过一次债权人大会,未公布丹东港的审计报表;债委会对重整方案的两次表决结果公布一再拖延
资料图:丹东港。2019年最后一天,丹东港在争议声中迎来自己的终局。法院强制裁定管理人提出的破产重整方案。

  【财新网】(记者 彭骎骎)2019年最后一天,丹东港在争议声中迎来自己的终局。法院强制裁定管理人提出的破产重整方案。这家曾经是中国惟一民营大型港口的核心业务,将由招商局和辽宁省国资委共同体持有的辽港集团接管,而大部分债权人将债转股,共同持股承接除核心业务外其他业务的新平台。

  12月31日午间,丹东港破产重整受理法院、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丹东港破产重整的民事裁定书,丹东港破产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普通债权人表决组和出资人表决组的通过,管理人向法院申请裁定;法院认为丹东港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符合法律规定的批准条件,因此裁定该方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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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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