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彭骎骎)各方拉锯的丹东港破产重整继续悬而未决,本应于周一(12月16日)截止的二次表决延期。此外,破产管理人公布首次表决具体结果,显示破产重整方案并未获得大多金融机构债权人的支持。
2019年12月16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由于“再次表决期间,部分债权人作出意向性表决意见,但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因此申请延长投票时间”。但法院公告并未给出明确的截止日期。
财新记者从丹东港破产管理人处获悉,管理人不会修改重整方案,不会再次召开债权人大会,也未对二次表决设定截至时间,只要求首次表决未通过的债权人继续投票。管理人表示,按照法律规定,二次表决是债权人对破产重整方案的最后一次表决,但不直接回答“如果二次表决未通过,是否会进入法院强制裁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