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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香港 如何解读大湾区个税优惠细则?

2019年06月25日 11:1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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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知对人才的定义或许难以适用于赴大湾区工作的普通境外人士
2018年10月16日,香港,地铁站内的通勤者。在香港,薪俸税税率有两种计算方式:2%至17%之间的累进税率及15%的标准税率,年收入低于200万港元的人士往往采用累进税率,所交税款更低。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驻香港实习记者 文思敏)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吸引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到大湾区工作,广东省财政厅日前出台个税优惠政策,符合要求的境外人才所缴的个人所得税总额中,超过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将由地方财政补贴。

  6月22日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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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端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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