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独家|客户异常交易券商管 交易所前移监测点

2019年03月20日 21:48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沪深交易所要求会员机构加强对客户异常交易的监控,并重点针对虚假申报、拉抬打压、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和互为对手交易等异常交易情形,明确重点监控要求
交易所去年下半年开始减少对交易环节的不必要干预,但针对异常交易的监控更加严格,并且将监控权也前移至券商端。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张榆)交易所去年下半年开始减少对交易环节的不必要干预,但针对异常交易的监控更加严格,并且将监控权也前移至券商端。

  财新记者独家获悉,沪深交易所在3月初向会员机构下发了一份《会员客户股票交易行为监测监控参考要点(试行)》(下称《参考要点》)的通知,要求会员机构加强对客户异常交易的监控,并重点针对虚假申报、拉抬打压、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和互为对手交易等异常交易情形,明确重点监控要求。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张柘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