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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再领处分 五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2018年11月21日 13:1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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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开认定,赵薇、其丈夫黄有龙,以及祥源文化时任董事长孔德永等人五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资料图:赵薇。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张榆)龙薇传媒高杠杆收购案再领上交所纪律处分。11月20日晚,上交所发布一份《纪律处分决定书》,决定对赵薇、其丈夫黄有龙等人予以公开谴责,并认定五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同时被予以上述处罚的还有祥源文化( 600576.SH ,原名万家文化)时任董事长孔德永,以及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龙薇传媒)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赵政。

  这是继4月16日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又一次公开处罚。当时,证监会决定对黄有龙、赵薇、孔德永实施五年证券市场禁入,并对祥源文化、龙薇传媒处罚款60万元,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处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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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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