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甘星星 记者 霍侃)8月27日,金鸿控股(000669.SZ)应当于当天支付的“15金鸿债”已登记回售债券本金3.94亿元和应付利息4000万元,合计4.34亿元未能如期兑付,成为2015年4月“12湘鄂债”回售违约以来第11只因回售引发违约的公募发行债券。
违约发生后,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金鸿控股的主体信用评级和“15金鸿债”的债项评级由BB+下调至C。2015年,联合信用评级对金鸿控股的首次主体评级为AA/稳定。8月1日,联合信用评级因金鸿控股的债券偿付压力较大,将其列入评级观察名单;此后在8月18日、22日和24日接连三次下调评级,从AA降至AA-、A和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