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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监管适度介入 健全证券投资者损害赔偿制度

2018年08月24日 20:5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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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表示,投资者在发生侵权后实现损害赔偿的路径以诉讼为主,需要多元化救济手段,监管也需适度介入,同时需要防止和限制公权力滥用
目前,投资者在发生侵权后实现损害赔偿的路径选择以诉讼为主,但是要实现好对投资者的个体保护,仅仅依靠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存在着一系列特殊的难题。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张榆)证券市场投资者损害赔偿制度完善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但原告人数众多、主张赔偿专业能力不足、证券违法多元主体如何分配责任等现实问题的客观存在,也导致投资者面临损害时救济效率有限,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推动这类问题的解决。

  8月24日,证监会在江苏南京召开证券投资者民事损害赔偿救济法律制度完善座谈会,邀请了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学术界、证券机构等参与,讨论如何完善投资者损害赔偿法律制度。

  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表示,实现好对投资者的个体保护存在着一系列特殊的难题。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损害赔偿制度和实践进步的同时,应当更理性看待存在的不足和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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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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