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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与上海金融法院探讨案件集中管辖

2018年06月07日 11:2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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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希望部分案件集中由上海金融法院管辖,比如交易行为发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能源交易中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全国范围内的重大、无先例的新型民商事案件等
根据证监会的通报,在案件专属管辖方面,将研究探索通过指定管辖方式,将部分案件集中由上海金融法院管辖。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朱亮韬)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同意设立的上海金融法院,更新了一些最新的筹建交流情况。

  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日前赴上海高院学习调研、座谈交流上海金融法院相关情况。上海高院院长刘晓云、副院长盛勇强、上交所理事长黄红元、上海二中院院长郭伟清等人参加了座谈交流。根据证监会的通报,在座谈会上,双方就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专门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可行路径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涉及到了案件专属管辖、专门诉讼机制以及审判专业能力建设等三个方面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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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飞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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