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董兢)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总要求下,有关部门正在紧密排查企业债本息兑付风险。
2017年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度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督检查和本息兑付风险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省级发改委对辖区内已发行、仍处于存续期的全部企业债券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于2018年1月20日前上报国家发改委。
专项检查重点包括存续债券基本情况、债券募集资金是否按要求使用、募投项目运营效益情况。国家发改委指出,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建设中存在违规行为,各省级发改委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相关责任方进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