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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排查企业债兑付风险 小微债、项目收益债是监管重点

2017年12月30日 10:2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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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出现重大经营困难可能影响债券兑付的,要求发行人、主承销商第一时间作出风险处置方案,并及时向省级发改委报告
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总要求下,有关部门正在紧密排查企业债本息兑付风险。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董兢)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总要求下,有关部门正在紧密排查企业债本息兑付风险。

  2017年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度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督检查和本息兑付风险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省级发改委对辖区内已发行、仍处于存续期的全部企业债券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于2018年1月20日前上报国家发改委。

  专项检查重点包括存续债券基本情况、债券募集资金是否按要求使用、募投项目运营效益情况。国家发改委指出,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建设中存在违规行为,各省级发改委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相关责任方进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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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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