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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发债收紧 发改委点名未备案五企业

2017年06月15日 09:2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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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强调发债企业主体业务在境内,发外债就要备案
6月12日晚,国家发改委发布企业境外发行债券风险提示,称五家企业发行外债未履行事前备案登记,并要求五家企业应尽快补办有关备案登记手续。图/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董兢)6月12日晚,国家发改委发布企业境外发行债券风险提示,称五家企业发行外债未履行事前备案登记,并要求五家企业应尽快补办有关备案登记手续。

  被点名的五家企业包括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

  彭博数据显示,上述五家企业近期均有在海外发行债券,融资总额分别为3亿美元、3亿美元、2.2亿美元、15亿港元、1.948亿美元。五家企业发行主体均为海外注册的SPV,注册地包括开曼群岛、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和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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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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