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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基金子公司新规出台 风险资本计提可“打折”

2016年12月02日 22:46 来源于 财新网
以是否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为标准,风险资本计提分为基准系数的不打折、九折、八折三种情形

  【财新网】(记者 岳跃)基金子公司新规千呼万唤始出来。

  从今年4月底在业内小范围征求意见,到8月12日公开征求意见,到11月29日正式下发,再到将于12月15日实施《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指引》)虽然数易其稿,但是总体趋严的思路不变:提升设立门槛、引入净资本约束以限制发展存在风险隐患的业务。

  风险资本计提可“打折”

  一位基金子公司的高管对财新记者表示,和此前征求意见版本不同,正式规定最大的亮点是风险资本计提可按三种不同情况分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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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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