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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定调债委会 不得随意停贷抽贷

2016年09月09日 16:0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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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委会由债务规模较大的困难企业三家以上债权银行发起成立,要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针集体研究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措施;可通过必要的、风险可控的收回再贷、展期续贷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解困

  【财新网】(记者 韩祎 吴红毓然)经济下行期间,企业坏账高企、贷款违约频发,为加强银行企业双方沟通,银监会酝酿已久的债委会方案正式出炉。

  9月9日,银监会印发《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债委会的性质、职责和工作原则,规定了债委会的成立和成员组成、议事规则、资金支持及指导与协调等内容,提出了实施企业金融债务重组的相关要求。该《通知》已于7月6日下发至各银监局和管辖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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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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