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7月1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修订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下称《办法》)自8月13日起实施,总体原则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根据宽进严管的监管理念,放松管制、加强监管,逐步形成公司自主决定的、市场约束有效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此前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试行)》、备忘录、监管问答等将在《办法》发布后予以废止。
修订后的《办法》分为8章共75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信息披露做专章规定,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二是完善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明确激励对象的范围;三是深化市场改革,进一步赋予公司自治和灵活政策空间,放宽绩效考核指标、股票定价机制、预留权益比例、股权激励与其他重大事项的间隔期、终止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强制间隔期等方面要求;四是基于时间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相关规定;五是强化公司内部监督与市场约束,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决策程序、实施程序相关规定,对决策、授予、执行等各环节提出细化要求;六是加强事后监管,增加公司内部问责机制安排,细化监督处罚的规定,为事后监管执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