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郭楠)实施刚满两个月的金融业营改增或将迎来第二次补充,再次扩大免征税范围。
财新记者证实,财政部已经向多家金融机构下发“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的函”,将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同业存单、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产品以及持有金融债券,纳入“金融同业往来”的适用范围。这意味着这几类业务的利息收入或将可以免征增值税。
此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46号文),已经将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的利息收入纳入免征范围。至此,免税范围基本覆盖了金融机构的主要同业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