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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就资源税改革答记者问

2016年05月10日 17:39 来源于 财新网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财新网】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深化财税制度改革,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负责人就改革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为什么要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答:资源税开征于1984年,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征收。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资源税暂行条例,确定了普遍征收、从量定额计征方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起先后实施了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6个品目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并全面清理相关收费基金。改革总体运行平稳,对调节经济、规范税费关系、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发挥了积极作用。资源税从开征至今已有30多年,近十年来资源税收入增长较快,年均增长率约为27%,成为资源富集地区重要税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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