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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公积金政策放宽 鼓励个人购房贷款

2016年04月13日 11:05 来源于 财新网
吉林省出台多项宽松政策,降低提取公积金门槛,鼓励个人用于贷款买房或首付

  【财新网】(记者 张欣)4月12日,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出台多项宽松政策,降低提取公积金门槛,鼓励个人用于贷款买房。

  引人注目的是,此次政策调整新增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6个月内且本年度未发生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接受财新记者采访表示,最具有吸引力的恰是允许提取公积金来充当房贷的首付比例。这与“首付贷”具有截然不同的效益。过去很多城市的首付贷做法,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会扩大风险。而吉林目前允许公积金来充当首付,则是对公积金资源的最有效的利用,同时能够较好地降低购房者的购房成本。更为重要的是,这也体现了公积金资源能够真正为缴纳者提供服务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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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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