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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证券业协会2016年重点课题研究申报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6年03月30日 14:32 来源于 财新网
一、重点课题申报要求

  【财新网】据证券业协会网站网站消息 一、重点课题申报要求

  (一)重点课题选题范围

  协会拟定九个选题研究方向并推荐各方向研究内容,具体研究题目由申报单位围绕选题研究方向自行拟定,可不局限于相关研究方向下的推荐研究内容。具体选题研究方向及相关推荐研究内容如下:

  1、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与制度完善研究

  现代金融监管顶层设计与改革路径,股票债券市场改革和法治化建设,混业经营趋势下分业监管协调机制及对资本市场发展机遇与挑战,资本市场融资与投资功能均衡发展,我国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有效性与合理性,股票市场稳定性机制。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制度体系与监管,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职能分工与协调,证券经营机构创新类业务制度完善与监管,证券市场上市、交易、投资者保护、证券经营机构管理制度完善,及相关各项制度的境内外比较研究等。

  2资本市场与证券经营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研究

  拓展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方式,提高证券经营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与效率、路径与模式探讨,证券经营机构支持企业市场化并购重组、中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路径与模式等

  3、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研究

  多层次资本市场顶层设计与建设规划,基础市场组织功能构建与提升;场内与场外跨市场监管、自律管理与协调发展,场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监测监控效率、境外产品体系发展经验、场外证券业务备案与报告制度等;场外股权交易平台建设境外经验、运行模式设计、互联互通与制度机制等,境内外场外私募股权现状、估值与制度等;证券经营机构柜台市场、机构间报价系统支持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等研究。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新三板”合作对接机制、投资者结构拓展、以提高为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服务能力为中心的运营模式和服务方式创新、互联网融资产品的创新与风控、地方政府与监管机构协作机制、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模式与监管激励措施等。

  4、资本市场与证券经营机构合规经营与风险管理研究

  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处置机制,新常态下证券公司各类业务、产品合规与风险控制及监督管理,风险管理工具创新,股票、外汇、债券、货币、信托理财等各类金融市场以及境内外资本市场之间跨行业、跨市场、跨境风险传递影响与预警,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和海外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控制,股票杠杆融资类结构化产品风险监测、识别、分析和预警,程序化交易风险管理及境外相关经验借鉴,公司债券市场风险控制等。

  5、证券经营机构提升竞争力研究

  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证券经营机构体系,建立现代证券企业制度,系统重要性证券公司发展路径,双向开放等发展趋势下证券经营机构面临的挑战与发展机遇,综合金融服务拓展,多样化财富管理服务,传统业务转型发展与竞争力提升等。证券行业人才发展建设,包括证券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提升、人才培养与交流、人员管理与服务、人员考核与选拔、职业道德建设等。

  6、证券经营机构业务发展研究

  一是证券经营机构新业务发展相关研究,包括境外新业务与产品发展趋势,互联网证券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FICC业务、股权众筹与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金融衍生品业务、跨界业务、另类投资等发展相关研究。二是证券经营机构主营业务发展相关研究,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行业务、融资类业务、债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业务拓展与发展等。

  7、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研究

  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证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证券公司客户了解制度体系,证券市场投资者账户体系管理,证券公司内部激励约束机制落实投资者保护的有效措施,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与交易行为特征分析,证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培育与发展,境内外证券市场投资者教育体系,证券市场纠纷调解和投资者损害赔偿救济机制,证券执业检查职能定位与开展模式,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有效途径与机制等相关研究。

  8、企业文化与社会责任建设研究

  证券行业企业文化建设,加强资本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与失信、违规检查、惩戒处置机制,证券经营机构执业质量和公信力提升,证券经营机构社会责任建设与评价等相关研究。

  9、与研究主题相关的其他选题

  (二)研究时间要求

  本期重点课题研究时间长度为3个月,从确定立项时起计算。

  (三)申报对象要求

  课题申报对象限于协会会员单位,会员单位可以单独申报,也可采取与高校等科研机构联合申报的方式参与。一个会员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研究课题。

  (四)研究人员要求

  承担课题的单位应保证重点课题研究人员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从事相关研究或实务工作的经历;2.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3.有充足的时间从事课题研究工作。

  课题负责人应至少有1名会员单位人员担任,每人最多可同时担任两个课题的负责人。各课题的课题组研究人员不可兼任。

  (五)重点课题基本要求

  重点课题研究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和现实意义,研究应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突出成果实践应用价值,研究成果要对资本市场和行业发展、政策制定有借鉴和指导价值。可借鉴境外发展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重点从问题分析、机制设计、运作模式、操作措施、政策建议等层面进行研究。

  研究成果字数建议3-5万字为宜。申报课题须保证课题的原创性(课题报告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总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0%,且分析和结论部分不允许复制),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有关行业政策。

  (六)研究经费支持

  鼓励承担重点课题研究的会员单位(包括特别会员)对课题提供必要的研究经费支持,经费支持力度是课题立项参考标准之一。

  有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联合参与申报的,课题立项后由协会对高校等研究机构提供部分资金支助,资助金额最高3万元。协会资金支持相关安排如下:1、同一会员单位有多个联合申报课题项目立项的,由会员单位自行明确一项课题接受协会资金支持;2、协会资助资金分两次支付。首次于立项后支付30%。第二次在课题评审后支付,金额视课题完成质量而定,具体如下:未能结题的,不再获得支持;结题但未被评为优秀课题的,获得30%资金支持;结题并被评为优秀课题的获得70%资金支持。第二次资金支付同时以获得相应课题牵头会员单位出具课题质量认可函为前提。

  (七)申报时间和方式要求

  1.申报时间:2016330日至2016418日。

  2.申报方式:(1)点击本通知下方的“中国证券业协会2016年重点课题研究申报”链接进入协会杂志课题管理系统在线申报首页,注册并登陆系统;(2)按照重点课题申报要求和“中国证券业协会重点课题申报指引”(见附件1),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3)在线提交Word版和PDF版《中国证券业协会重点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

  PDF版申报表请务必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申报无效。

  二、重点课题立项

  由协会汇总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评议,根据专家意见确定课题立项单位。课题立项单位确定后,协会将与课题立项单位签订《中国证券业协会重点课题研究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三、重点课题奖励

  (一)对验收合格结题的课题研究单位,颁发结题证书,相关事项将计入协会诚信系统;

  (二)由专家评出优秀课题(优秀课题比例通常不超过30%),并向优秀课题研究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三)相关研究成果通过协会刊物等形式发表。

  咨询电话:010-66290952

  附件:1、中国证券业协会重点课题研究申报指引

  2、中国证券业协会重点课题申报表

  链接:中国证券业协会2016年重点课题研究申报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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