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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详解新股发行先行赔付制度

2016年01月22日 17:09 来源于 财新网
强调目的是遏制欺诈发行、强化投资者保护,证券业协会将制定具体标准和程序
证监会。暴帆/CFP

  【财新网】(记者 岳跃)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股发行新规,不仅取消了新股申购预缴款制度,也安排了保荐机构的先行赔付机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人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月22日表示,此举目的是在于有效落实中介机构的责任,遏制欺诈发行行为,强化对投资者的保护。

  张晓军表示,这一制度安排有万福生科等案件行之有效的借鉴经验,是基于中国市场目前的法治诚信环境有效落实投资者保护的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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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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