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康淑)据央行网站消息,2016年1月12日,第二批境外央行类机构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完成备案,国际清算行等六间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这有利于稳步推动中国外汇市场对外开放。
第二批的境外央行类机构包括:印度储备银行、韩国银行、新加坡金管局、印度尼西亚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国际金融公司。
央行表示,以上六间境外央行类机构各自选择了直接成为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会员、由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代理和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中的一种或多种交易方式,并选择即期、远期、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中的一个或多个品种进行人民币外汇交易。